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解读
发布者:研究生院 时间:2026-06-20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自2026级研究生起施行。新办法要求硕士研究生开题原则上在第三学期末前完成,博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前完成。
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与意义、国内外研究现状、研究内容与方法、技术路线、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。开题论证会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考核组,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。
开题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申请二次开题,两次开题仍未通过的,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作退学处理。开题通过后更换选题的,须重新开题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