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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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青苗网络安全大学党校学员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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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党组织:《青苗网络安全大学党校学员管理规定》已经校党校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规定共五章二十条,对学员学习纪律、考勤通报、结业考核、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。学员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六分之一的,不予结业。

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试(70%)和日常表现(30%),考核结果将反馈至所在党组织,作为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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📎 党校学员管理规定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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