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6-09-29 来源:科学技术处 发布:基础研究办公室 点击:1893
各有关项目负责人:
2023年度立项、执行期已满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(名单见科研管理系统)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。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办理:
一、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申请,上传结题报告与成果佐证。
二、经费执行率原则上不低于90%,结余经费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处理。
三、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结题的,暂停项目负责人新项目申报资格2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