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访问青苗网络安全大学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网站!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公系统校园邮箱

青苗网络安全大学党委办公室

Party Committee Office & President’s Office, QMNU

正文

首页 › 机要保密 › 正文

保密警示案例通报:某高校教师违规存储涉密文件被处理

发布时间:2026-08-30  来源:党委办公室  责任编辑:姚慕清  浏览次数:2041

近日,上级保密部门通报了某高校教师违规处理涉密文件的典型案例:该教师将涉密课题研究材料存储于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中,并使用私人网盘备份,被检查发现后受到党纪处分,取消其5年内涉密岗位任职资格。

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要引以为戒,牢固树立“保密就是保安全、保发展”的意识,严格执行“涉密不上网、上网不涉密”要求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、互联网、私人网盘、微信QQ中存储、处理、传输涉密信息。

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举报,举报电话:021-728101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