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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6-15  来源:党委办公室  责任编辑:姚慕清  浏览次数:891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上级统一部署,各单位要对照《机关、单位保密自查自评标准》开展年度自查自评,重点自查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、涉密人员管理、涉密载体管理、信息设备保密管理、涉密信息系统管理等情况。

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,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于7月10日前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。对自查敷衍、问题隐瞒不报的,一经查实从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