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行政楼会议室使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9-16 来源:党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:裴松龄 浏览次数:1585
各学院、各部门:
近期检查发现,个别单位存在会议超时、会后未恢复场地、外带食品入内等问题。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室使用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行政楼401圆桌会议室(12人)、402党委会议室(30人)、501视频会议室(80人)实行动态预约,每周五17:00前提交下周申请。
二、会议须按预约时段开始和结束,延时使用须提前2小时联系综合科。
三、涉密会议须提前2个工作日报机要保密科备案,手机等电子设备按指定位置存放。
四、会后请自觉整理场地、恢复桌椅原位、关闭电源空调;连续两次违反规定的单位,暂停借用资格一学期。
联系人:裴松龄,电话021-7281024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