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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青苗网络安全大学保密工作规定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5-20  来源:党委办公室  责任编辑:文秘科  浏览次数:1341

各学院党委(党总支)、各部门:

《青苗网络安全大学保密工作规定》已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定、党委同意,现印发施行。

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,以及在学校从事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的其他人员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,切实履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