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:2026-09-08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残疾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,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,标准为1000元/人。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填写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于10月1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就业联络员处,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复核公示。

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残疾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,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,标准为1000元/人。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填写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于10月1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就业联络员处,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复核公示。